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買房子要注意哪些細節

購買房子是消費者一生中可能發生的最大一筆消費,動輒數百萬,甚至達數千萬元之鉅,故不可不慎。依據消基會過去的申訴案件統計,1990年代的10年當中,購屋糾紛的申訴都占本會所有申訴案例的前茅,最高曾達每年1500餘件。雖然近來申訴件數有逐年縮減的現象,但購屋的糾紛問題,仍然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消費問題。
10年前,當台灣的房地產狂飆,預售屋盛行的時候,消基會的申訴部門可謂接聽購屋申訴,接到手軟,與其為消費者排難解紛,不如告訴消費者如何去預防糾紛,避免吃虧。消基會本著「消費教育」的服務工作目標,乃就購屋的一般常識及常易引起的糾紛問題用問答的方式,編輯出版了「購屋100問」一書.此書的問市,還創下當年十大暢銷書排行榜的前茅,足見消費者對購屋常識的需求。
然而時空挪移,社會在變,房屋市場也在變,相關的建築法令與觀念也不斷在更換修訂中。消基會有鑑於此,乃就原「購屋100問」做一個徹底的翻修與增補,在房屋委員會小組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修訂工作,希望重新編修的此書能更滿足時下消費者的需求。
本書將原書名「購屋100問」亦更名為「購屋200問」,以反映內容的事實,此並非購屋本身的問題增加了,而是將書的內涵更充實化,除了購屋的基本建築常識有詳盡的解說外,對於選購房屋前的準備動作、購屋時的應注意事項、簽約的手續與產權登記、相關法令規章,以及過戶與交屋後的裝修與進住後的使用管理等等問題,做一清晰而有秩序的分類。



1.小心預售屋(最好不買)

訂購一戶預售屋,以購屋者立場,無不希望建商能謹慎施工,按期完工交屋,不幸發生購屋或交屋的糾紛,真是一大夢魘,因此,對交屋產生糾紛的原因加以深入瞭解,進而謀求防範之道,防患糾紛於未然,當是最佳。

可歸責建商或購屋者的交屋糾紛五花八門,
就常見的交屋糾紛,分為下列數種型態︰

一、合約糾紛:

情況有以下四種
1.產權不清:如土地無法辦理移轉給客戶。
2.銀貸不足
3.土地過戶時間提前:如合約未明確約定土地過戶時間,有些建商提早一個年度過給買方。而法院就此有一判決,認建商提前將土地過戶,對客戶並非不利,不構成違約條件。
4.稅費負擔爭議:地價稅及水電瓦斯基本費負擔,如無明文規定,也常生交屋糾紛。

二、施工品質不良:

如建商在鋼筋尺寸、混凝土強度磅數、水電配管品質等級動手腳,或施工不良造成房屋龜裂等。

三、室內面積不足:

私有面積設法自行丈量,再仿建商提供公設計算式,如總面積超出合約所定容許誤差,即可要求建商退款。

四、公共設施縮水:

銷售時或合約承諾證明之所有公共設施,建商刻意忽略而被刪減。

五、建材設備不符:

照慣例,以高級品取代低級品是可接受的。但如不得已建商須對建材設備有所變更時,應儘量與客戶溝通求取瞭解。

六、停車位爭議:

如合約未講清楚,容易發生權狀有無、以少賣多、機械式車位型態層級糾紛。

俗話說「預防重於治療」,了解購屋糾紛並不在尋求救濟之道,而是事前防範方法,我們將購屋者的防範方法列述如下︰

1.慎選有信用建商
2.產權證照查證:如土地權狀、土地使用分區證照、建築執照、施工藍圖等。
3.簽約時仔細詳看條文:合約為規範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也是糾紛產生 時認定誰是誰非的依據,故簽約時應特別謹慎細心。
4.施工中莫忘參觀監督:如發現施工不當,可根據事實向建商建議改善補救,一般建商多會從善如流加以改進


2.最好不買重新裝潢好的中古屋

看房子在所有的功課中,應該是困難度最高的,尤其遇到裝潢美、氣氛佳的房子,常常因為一時不察,疏於仔細檢查清楚就買下,等到搬進去住才連連發生問題,如果有瑕疵就更得要賠上時間和金錢才能彌補缺憾。

如果看到全新設計、視覺效果極佳的外在美,一定要更用心測試管線是否老舊、供水排水是否正常、是否有家具或設備只能看卻不能用,並與屋主仔細確認房價所包含的物品及數量。


正常來說一棟建築物的使用壽命至少在三十年到五十年間。大體上屋齡較久的房子可能會有水管生銹或屋頂、外牆龜裂滲水問題,購屋人可藉由實地勘查房屋狀況及向左鄰右舍探聽消息得到概略輪廓。由於早期房屋的熱水管多半為白鐵管,再經十幾、二十年的使用,可能會有污垢,部份水電專家有時會建議乾脆將其換為不銹鋼明管,唯此種做法的先決條件是獨棟洋房或得經過上、下樓層住戶同意方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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