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5日 星期日

將夢變真實

台灣房市特有的預售屋制度,創造很多特殊行業。其中,最令人讚嘆的莫過於建商經過精心設計所搭建的樣品屋,而且隨著市場發展,各地樣品屋不但越蓋越大,內裝也愈來愈精緻,目的就是要牽動消費者對未來生活空間的想像及憧憬。

但是,秀場式的室內空間,很多設計並不完全符合每位買方的生活需求,有些規劃放在現實生活中,根本就不能居住,於是室內格局成型前的「空間規劃」就顯得相當重要。

對室內設計不專精的消費者,不妨將需與建設公司溝通的硬體施工問題,交由具專業背景的設計師處理,進而把設計師視為您空間機能使用的長期顧問。這樣,理想中的生活空間,才可得到合理實現。

信邑裝潢總監林洋旭說,目前預售案「客戶變更」已成室內設計師非常重要的案源;但很多人或許不知道,只要能做好客變,可以節省不少錢。他表示,事前就與建設公司洽談變更需求,若能在室內格局成形,甚至水、電管路配置前便知會建商,並要求建商依照需求做變更,由此省下的經費,就足以支付兩、三倍的設計費而有餘了。

預售屋的設計,尤其是台北市熱門的挑高空間型式,更須做安全及人體活動時所需空間(尺寸)的規劃,才能真正達到「小坪數、大空間」的居家生活。

一個合宜的居住空間,是憑藉著生活中的一點一滴所堆砌而成,選擇一位能夠為空間做適當詮釋的設計師,對未來空間機能使用便有很大影響。

在設計過程中,消費者應全程參與,並適時提出需求和建議,讓設計師清楚知道空間需求、生活習性、喜好風格及色調;並將預算告知設計師,讓設計師在預設條件下充分發揮其專才,以減少彼此認知上的差異,達到良好溝通及較佳安排。

設計費的支付時點,通常在簽約及結案時各付50%,確切的時間則視設計合約的付款條件而定。除設計外,大部分設計公司亦承攬工程,一來延續設計的完整性,二則貫徹對消費者服務。

提到工程,多數消費者皆有被施工單位追加款項的經驗,工程既已動工,業主多半基於早日完工而委曲求全。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施工合約書」是唯一有利保障,內容除明訂施工項目價款、工期天數、付款條件外,雙方權責關係不容忽視。因此,千萬不可因為省事,忽略合約條文。

貨比三家的消費心態固然可避免買貴,但一分錢一分貨,室內設計仍視主體的品質、質料及內容而異,否則價廉物不美可能導致使用不便等,反將成為日後的遺憾。

從街頭巷尾常可看到建材行、裝潢公司、設計公司、家具公司的情況,足見國人對居家品質的要求與期待。有這方面需要的消費者,不妨透過書報、雜誌等尋找適合的設計師,或向相關行業打探行情,多問多比較,也可避免與設計師之間產生交易糾紛。

室內設計前不可不知的七件事:

1
設計師接受消費者委託。
2
設計師會同屋主勘驗現場、測量尺寸及聽取消費者需求。
3
設計師繪製平面配置草圖及溝通。
4
平面定稿、簽設計合約。
5
施工圖、透視圖繪製。
6
工程估價、施工進度表排定。
7
設計圖、表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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